为了保证气动元件和装置能够正常工作并延长其使用寿命,气动系统对压缩空气主要有以下几个要求:
(1)压缩空气要具有一定的压力和足够的流量。
(2)要求压缩空气具有一定的净化程度,对于不同使用条件,压缩空气所含杂质——油、水及灰尘的颗粒的平均直径,一般应满足如下要求:对于气缸、膜片式气动元件、截止式气动元件,不大于50微米;对于气动马达、硬配滑阀,不大于25微米;对于射流元件,不大于10微米;对于一般气动仪表,不大于20微米。
(3)压缩空气的压力波动不能太大,尤其对于一些气动仪表,压力要稳定在一定范围之内。
综上所述,对于由空气压缩机输出的压缩空气必须进行适当的冷却、净化、稳压等方面的处理。由空压机输出的压缩空气首先经冷却器进行冷却,使油气与水汽凝结成油滴与水滴,然后进入油水分离器,使大部分油滴、水滴和杂质从气体中分离出来。压缩空气经过初步净化(称为一次净化系统),即可以供给气源净化要求不高的一般气动装置使用。
对压缩空气净化精度要求较高的场合,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净化处理,即将经过一次净化的压缩空气送进干燥系统进一步吸收和排除气体中的油、水。净化系统中的干燥机A组和B组交替使用,其中闲置的一个利用加热器吹入的热空气进行再生,以备接替使用。四通阀用以转换两个干燥器的工作状态。精密过滤器用来进一步清除压缩空气中的灰尘杂质和一部分油气,经过这样的处理,压缩空气的质量较高,可供给气动元件和仪表使用。